第一千一百五十七章 离开蒙古_地球最后一名长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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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五十七章 离开蒙古

  我望着眼前跑着的那只狼,内心有一种忧伤。

  我的狼是西境犬吗?

  那是草原狼?

  狼在草原上跑得很厉害,但遇到敌人却不敢轻易下手。

  初遇之狼,和军队里看到的西境犬一样,就是毛色要重些。

  “草原狼来了!”

  此刻,狼觉得自己要不可能,我们又不愿意枪毙。

  彪子哥准备生擒,是活追着死,是活累死。

  狼再也跑不起来了,我们扬了扬鞭子发出了声音,要催狼又跑掉了。

  可是,狼并没有反应过来,它仍然缩着脖子,一动不动地坐在地上。

  不管我们如何扬鞭把狼赶走,是不动的、缩成一团的、龇牙咧嘴的,一声怒吼,尾巴缩得很紧,如今已累到口吐白沫。

  不知狼有多耐力和多快。

  狼的眼睛是圆的,所以我们只能看到一个圆点,那就是它的嘴。

  可那时候的草原上,我们生龙活虎的追着一头狼,吐着白沫。

  它已经被我们赶走很久了。

  如今,狼不可能,如果稍事休息,也可能缓过神来。

  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它的力气太大了,我们根本不能用手枪打它。

  但我们又怎能给予这样的机遇,也没敢与狼过分接近,就是不停的发声恐下去了,企图再把它赶走。

  “在野外的时候,如果遇到危险,我们可以把自己的武器拿出来使用,这样就能让它们知道什么是危险了。

  如果我们手中有一根绳子,皆欲生擒之。

  但我们只拿冲锋枪,我们又不愿浪费子弹。

  足足折腾了狼一小时,它就不能再跑了。

  如今已只进不出了。

  这就是狼,它已经把自己关在笼子里,没有任何办法出来了!它的主人彪子也已经跑到外面去了。它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狼来啦!”它叫起来。“谁?”有人听见。马上跑过去。什么?狼?狼!狼!

  彪子哥更大胆下马一脚踹在脚下那只狼身上,那只狼并没有任何回应。

  我还下马去看脚下那只狼,狼此刻已全身痉挛、发抖,嘴角已泛起白沫,本来活头不长。

  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那只母狼,它正趴在地上,用前肢把自己紧紧地抱在怀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压在身上。

  观望片刻,狼安静地死了。

  它是我见过最可怜的狼,我也想去看看它的尸体。

  一头狼死在我们面前。

  草原上,到处都是死狼,死得很惨烈!

  心中涌起了几分英雄末路之悲、狼来了之悲,草原上的狼,也被活活的奔死,活活累死的。

  我和伙伴们都在草原上奔跑,我骑着一匹骏马,它是狼。

  彪子哥捡到了那只死了的狼,在马背上,我们骑在马上,悠然自得地回去了。

  我想,这大概是他最后一次和狼战斗吧!

  今天也好,没有开炮就把狼追得死死的。

  回帐篷里的那帮人也喝了起来,我们外出差不多有3个小时,这帮人都还没吃完。

  “老轩,你说咱们是去哪儿?”

  看老轩手捧白瓷小碗,准备离开时,与蒙古大哥一起离开,这些天,大家相处的非常融洽,想要这只白瓷碗,应该算不得什么吧,总之,蒙古大哥并不知道这些白瓷碗到底有多大价值。

  还得歇一晚,明早走吧。

  我们都是草原人,都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看着蒙古包里面一片狼藉,殊不知,这帮人晚上也是不吃不喝。

  午间炖着两只黄羊,此刻已基本吃光,地下都是啃剩的羊骨头,酒瓶也是七零八落,一看,这群人中午也没少喝酒。

  他想,要是它活着,肯定会有更多的狼肉吃!

  见我们又来了,蒙古大哥率先出帐,看草原狼身体,前后左右端详着那头死狼,未见血迹及枪眼。

  于是蒙古大哥对彪子哥通蒙古语。

  “我们活活追死的。”

  彪子哥说道。

  蒙古大哥一脸的敬佩,把草原上的狼杀了,才是英雄,就是应该被牧民们所钦佩,所喜爱。

  狼是狼,狼的皮毛很好,所以我想用狼皮来做衣服,我把狼皮套上再做成裤子。

  这种狼还能被我们称为话据,你知道,我们还有绳子,你能活的把它抓回去。

  我们吃着狼肉,狼血,狼骨,还有狼的皮毛......我们都喜欢吃狼的东西。

  狼皮趁鲜剥开,这样皮子就能比较完整了。

  狼肉要把它切成两半儿再吃,不能让它的肉里有骨头。

  蒙古大哥真的很牛逼,喝了酒这么多,我的手一点都不发抖,熟练剥狼皮,露在狼体外面的白胴/体。

  蒙古大哥哥准备做一道好吃的,是狼的内脏。

  他把我从厨房里拽出来,让我去看看狼的心脏和肺。

  就看见了狼的肺,大家大吃一惊,狼肺已肿得不像了,真把活话憋得慌。

  不要说了,狼性内脏味道还可以,有点象狗肉味。

  于是就把狼头割下来,切成小块送去做汤,狼皮也一起切了出来,然后把狼肉放入汤中煮。

  蒙古大哥与彪子哥的对话,彪子哥翻译告诉了我们,即狼肉食之则大补。

  我们都想吃,但又怕狼,不敢多碰。

  如今皆不知老轩大勇酒力如何,中午喝了酒,现仍可坚持饮用。

  吃掉了至今仍热气腾腾的狼肉,觉得还可以,是肉丝粗,比狗肉更粗、更嚼劲。

  今天是星期天,我决定去买一辆车。

  明早动身,到蒙古牧民聚集地,如果一帆风顺,收羊毛就能把两辆车装得满满的。

  他是个骑手,每天都会骑一辆大车出去拉羊,但是每次都被老板拒绝了。

  彪子哥表示,自己也雇了两辆汽车,如果羊毛很多的话,这一次能一次性收起来。

  他说这也不奇怪,这两天他们都在忙着收羊毛呢!

  这一去,收人应在万元以上。

  彪子哥说他要赚一万块!

  在当时,1万不是个小数目。

  如果把这一万多元都花在孩子身上,那可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了!

  一家数年才赚得起,彪子哥跑的一周之内赚的盆满钵满。

  上午出发时,离开一会儿,我们一下车,银质的马鞍子也被埋到一半。

  我们想,要是有一只马鞍子,那该是多么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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