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罗斯维尔的过往_重生成无能者的我也能成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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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罗斯维尔的过往

  “是不是你所说的什么神级治愈术,我不清楚。”罗斯维尔淡淡地答道,“我只知道,我天生似乎就对治愈术有一种游刃有余的感觉,从没有下力气用心去学,就能轻易使用,这也是为什么,我当年明明才十六、七岁,就升上了主教级治愈师的缘故。来到这边以后,这个能力也没有丝毫的退步,反而随着我在战场拯救了越来越多的伤患,愈发精进,到最后,变成了只要不是当场致命的伤,我都能够治愈的程度。我自己倒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在战士们看来,这似乎是一种神迹呢,他们就差对我顶礼膜拜了……嗯,如此说来,你用神级治愈术来形容,倒是颇为恰当。”

  原来如此,看来,眼前的罗斯维尔,就是水杉所说,那百年难得一遇的神级治愈师无疑了。天生拥有治愈术的最高等级,能够治疗世间一切病痛伤痕,甚至达到起死回生的程度,只存在于传说之中的人物,真没想到,竟然会是我认识的人!

  仔细想想,亚南那家伙也是百年难得一遇的英雄级人物,这两者居然都是我身边的人,并且同时汇聚在了我生长的比特村里,又同时消散在遗迹暴走事件当中……不得不让人再次叹服命运的诡秘和奇妙。

  “……所以说,大哥你是靠着这等救死扶伤的能力,获得战士们拥戴的?”我突然明白了些什么,恍然大悟道。

  “姑且算是吧。”罗斯维尔赞许地冲我点点头,终于开始娓娓道来他的故事,“将近二十年前的事了,消失在比特村遗迹传送阵中的我,再醒来时,便身处一片陌生的土地,而身边,只有一位和我一同传送过来的故人——爱夏,不知道你对她还有没有印象?是当年专程从首都过来、探视新生英雄的奥马尔三王子的护卫官。”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老实说,这段记忆实在太过遥远了,我印象已经不是那么深刻了,不过,那个奥马尔王子,我倒是记得,是个满脸横肉、浑身纨绔子弟气质的肥猪。

  “我们一开始虽然完全弄不清楚状况,但好在,爱夏作为护卫官,身手了得,而我又是治愈师,两人互相扶持着,倒不至于在陌生之地遭遇危险。”罗斯维尔继续道,“后来,经过了半个月的摸索,我们总算在人迹罕至的这片平原,找到了活人的气息,也就是军营。在好不容易从战士们口中弄清楚了这附近的状况后,原本,我们是打算找士兵们借两匹马,回到大城市里,利用我教会主教的身份寻求当地教会协助,帮我二人返乡的,但是,眼见这里的士兵们在无休止的战斗中,不断地负伤,不断地有人因重伤死去,我便于心不忍了。”

  “所以,你志愿留下当了一名军医?”我插话道,“有些伟大呢,罗斯维尔大哥,我在最初的那几年,可都在想着要怎样寻找失散的你们,以及如何回到故乡,全是自私的打算呢。”

  “呵,要说自私的话,我何尝不是呢?”罗斯维尔自嘲地笑笑道,“其实,除了同情这里的战士们,不回阿卡夏大陆,也是出自我的私心。我啊,并不想回到那个国家去,尤其是不想爱夏回去。”

  “……怎么说?”我不禁皱眉。

  “我没告诉过你吧,伊万,其实,我的真实身份,是南林国的王子,也是奥马尔那头肥猪的二哥。”罗斯维尔语出惊人,看着我那惊呆了的表情,他笑着补充道,“别那么惊讶,只是曾经的王子,我在遇见你的时候,已经被皇宫赶出来了,只是一介平民。”

  “为什么?因为皇族内部的权利斗争?”我狐疑道。

  “并不是,只不过,我受不了皇宫里那种压抑的生活。”罗斯维尔摇头道,“当时,大哥已经深受父亲信任,继承下任国王已是板上钉钉之事,而我们这些当弟弟的,就没什么大事需要做了,只需要整天享受荣华富贵即可——没办法,比起中央大陆,阿卡夏大陆实在太过和平了,和平到让人身体和脑子都快生锈用不上了。我不喜欢这种无所事事的日子,还是想出门闯荡一番,奈何大家都不允许,我也只能压抑自己。直到有一天,那个肥猪弟弟,也就是奥马尔,居然跟父亲提出想要爱夏当他的妃子!这个混账,明明爱夏当时是我手下的护卫队长啊!”

  说这话的时候,罗斯维尔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俨然是触到了他心里的禁区。

  “……大哥你,当时也爱着爱夏吗?”我大致明白事情的原委了,试探地问了句。

  “不,那个时候还年轻,心里对所谓的爱情,还没有概念,对爱夏,也只是主仆之情。当然,来到中央大陆这些年后,我们两个渐渐……”罗斯维尔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继续道,“不对,先说后续。奥马尔那头猪提出这个要求后,父亲居然一口应允,还对我的强烈反对充耳不闻,说什么只不过是一介平民出身的女子,让我大度点让给弟弟,回头再给我重新找!把人的生命当什么了,玩物吗?最可气的是,爱夏她自己,竟然没有任何反抗的心思,真的老老实实领命去了奥马尔那里!虽然她没有立刻顺从那头猪,只是暂时作为护卫官居于奥马尔的麾下……”

  “她是怕连累大哥你吧,总不至于因为她一个女子,害得你们兄弟反目。”我分析道,“而且,皇宫不就是这么一个地方吗?平民的生命在皇族眼中,本来就是玩物,可以有无数的替代品。”“啊啊,我当然知道啊,但就是没法忍受,完全没法忍受!”罗斯维尔气得砸了两下椅子的把手,“因为这件事,我长期以来的压抑彻底爆发了,当场就跟父亲吵翻,本来就不怎么喜欢我的父亲,当场就赶我出了皇宫,我也没什么好留恋的,什么也没带,两手空空,独自一人去了外面的世界。再之后,就是凭借自己天生的治愈术才能,进了教会当治愈师,然后,就是我们的相遇……”

  讲到这里,前因后果总算是基本明白了。难怪他不愿意回去故乡,毕竟,那里根本没什么值得他留恋的,而且,好不容易带着那位爱夏逃离奥马尔那头肥猪的魔爪,他肯定是不愿意再放她走的。

  “呼,继续说之后的事吧。”罗斯维尔叹了口气,整理了下思绪继续道,“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入伍参军的打算,只是作为一名独立的治愈师,义务地为这里的士兵们疗伤,爱夏也逐渐放弃了武器,一门心思担当我的助手。渐渐的,随着我治好的人越来越多,在军营里的声望也慢慢高了起来,大家都开始熟悉和喜欢我们两个了。不过,我本人倒是渐渐发现了这片区域的大问题,那就是,士兵们的作战,缺乏有效的战略指导。”

  说到这里,他站起身,缓缓踱步到了身后挂在墙上的一块幕布边,那上面绘着的,似乎是苍月平原的地形图。

  “你应该也早就发现了,苍月平原附近根本没有人类的都市,到处是一片荒芜,在这里作战的部队,条件十分艰苦,补给线长不说,甚至连遮风避雨的地方都没有,是典型的人类世界边疆之地。”罗斯维尔叹道,“唉,也难怪,这片土地从几百年前人魔和谈之后,便不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而是成为了一片纪念人魔战争的古迹,同时作为警戒海峡对岸魔族动向的一个哨所而存在,由所有国家和三大组织——不,现在应该叫合众联盟了——共同出力维持,同时根据各自的义务,象征性地派遣一些兵士在此驻扎。伊万,你要明白,人类都是自私的动物,随着历史的推移,各国对这片不属于自己的土地,渐渐失去了耐心和兴趣,投入的力量越来越少,派来的兵士,也多是些良莠不齐之辈,根本难当大任,更不用说派遣专门的指挥官来带兵了,到了这几年,尽管魔族始终蠢蠢欲动,苍月平原也成为了人魔战场的最前线,但那些远在天边、和平日子过得太久的人类们,依然没什么反应,仍然保持着对这边不闻不问的态度,战士们只能像没头苍蝇一般,孤军奋战!”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所以,你毅然决然地担当起了领导士兵们的重责,成为了我们的军团长,对吗?”

  “……呼,其实,也是赶鸭子上架罢了。”罗斯维尔无奈地笑笑道,“因为实在看不过去这群家伙们毫无章法的作战方式,于是我稍稍插手指点了一两次战斗——你知道的,我以前怎么说也是个王子,关于领军作战这方面的课程,没少上。没想到,效果奇佳,那两次战斗都以我方大败敌军而告终,就这样,我慢慢被士兵们推上了作战参谋的位子,再后来,一路带领部队打了大大小小各种胜仗,名声也传开了,到最后,几个大国一合计,干脆封我为这一片区域的军团长,领导这些前线士兵们……老实说,还真不是我自己想爬上这个位子的啊。”

  “这不是挺好的吗?至少在我看来,你是一名十分优秀的长官,能在魔军集结之时这么快就作出反应。”我笑道,“我看附近已经有不少装备精良的外地部队来驻扎了,要是没有你这么准确的判断,人类的主力也不会反应得这么快,你可是避免了我方被杀个措手不及的局面呢。”

  “别抬举你大哥了,说到底,这也要多亏你们亡灵小队,如此出色地完成了这么危险的任务,给我方争取到了更多宝贵时间。”罗斯维尔顿了顿,郑重地看向我说,“我的事就到这里吧,伊万,说说你的状况。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怎么会身在苍月平原,还在我的部队里?你又是怎么成为亡灵小队这种队伍的队长的?我可是听说,那是一只作战方式极为不要命的敢死军,该不会真的都是你在那样指挥吧?”

  我低下头,沉默着没有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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