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重逢_陨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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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重逢

  “来,喝一杯!”

  两个人重重碰杯。

  云鹰端起满杯的麦酒一饮而尽,他擦了擦嘴巴,将酒杯放在桌上,陪酒女一边谄媚夸着大人好酒量,一边非常自觉的拿起酒瓶给两人满上。

  云鹰稍微沾点酒就会出现熏醉迹象,不过跟云鹰喝过酒的人都会有深刻印象,这只是骗人的假象罢了,想要把云鹰灌醉比搬山卸岭难度还大,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我们的任务期限长达半年之久,所以来到沙洲营以后有的是时间。”云鹰又举起酒杯:“这任务的事情根本不用急,杂货店必须要尽快开起来,赚到大钱才是眼前最要紧的事情。”

  金白喝光一杯酒,脸也微微潮红,在酒精刺激之下,让他松开很多戒备,身边陪酒女身上香水味也没有刚刚这样让人觉得讨厌了。事实证明,人果然是适应能力很强的生物,只要在荒野里生活一段时间,别说是金白就算是银月还不一样适应?

  “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废话,当然是还债,这笔债你也有份,所以休想逃!”

  云鹰会选择在沙洲营开店当然是有原因的,除本身比较喜欢沙洲营未来不排除在这里定居这个额原因外,最重要的是云鹰现在需要大笔大笔钱去还债,他欠北辰大小姐多达三四万金币。

  这是什么概念?

  猎魔师公会的竞宝拍卖会上面,购买一件完整性极高的神器,也就在一千金币左右。这笔钱大到足以让天云城任何一个小家族砸锅卖铁都拿不出来,哪怕对灵月家族这种大富大贵之家,也是一笔相当沉重的负担。

  现在每天都在利滚利,犹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谁知道将来会不会滚成十几万?

  幸亏北辰曦出关以后就被派到其他地方执行任务,云鹰出地狱谷刚好没有遇到她,否则很难想象她提着大地使者,满世界追着向云鹰讨债的样子有多么可怕。这笔巨债不是云鹰一个人的,金白也有分,而且占相当不少。

  地狱谷三年时间里,云鹰受刑次数本就不多,而以云鹰体质以及恢复能力,即使挨打也完全可以自己挺过来,绝大多数疗伤药物都被金白用掉了。其他人背后都有家族举族鼎力支持,金白是一个背叛冬归雪的叛徒,他哪有这些资源支持啊?三年里吃喝好不都是欠云鹰的?所以休想逃掉。

  金白一个头两个大:“以你的本事还债还不容易吗?直接偷几件稀世珍宝不就行了。”

  现在店铺是已经开起来了,只是商品种类却不多,除荒野人倒卖来的零零碎碎外,绝大多数物品是神域里面带出来的,比如崭新的多功能士兵剑,比如精良的猎魔师盔甲、甚至有几把驱魔弓驱魔棍,各种疗伤药品之类的东西,云鹰离开神域时顺手牵羊带来不少东西。

  云鹰偷窃本事倒是天云城一绝。

  “我倒是想偷几件稀世珍宝,可问题是哪里有又该上那里偷?这些烫手东西又该怎么脱手?我可不想被神域通缉追杀。”云鹰翻了翻白眼,“一个地方作案太多很容易出事的,所以就老老实实赚钱吧。今天别说这些让人郁闷的事情,继续喝!”

  云鹰目光环视四周,好像在寻找着什么。

  一个陪酒女眼明心快问:“大人是在找熟人么?”

  云鹰现在非常纳闷,为什么没看见那个丫头呢,他灵机一动,掏出几枚金币,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几个陪酒女都被晃得眼睛发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出手这么阔绰的人,这家伙身上就没有铜币银币吗?每次一拿出来就是金币,他知不知道就这一枚金币,足够在边缘之地找十几条大汉为他卖命,足够找十几个姿色上乘的女人陪他夜夜笙歌。

  “我们来玩一个游戏。”云鹰笑眯眯的说:“我问问题,你们回答,谁能答得又快又好,我就奖励她一个金币,你们谁想玩?”

  “我我我!”

  几个陪酒女争先恐后。

  金白纳闷他又像干什么。

  云鹰点点头说:“好了,告诉我,你们穿什么颜色内裤?”

  噗!

  金白一口酒喷出来。

  这个家伙真是没有底线了吗?

  这在荒野算是很小清新的事情了,只是对金白来说还是无法接受。

  几个陪酒女争先恐后回答,其中一个干脆直接脱下来,以证明自己说的话。云鹰非常爽快,果然给了她一枚金币。

  “不错,不错。”云鹰又接着问:“你们店里是不是有一个叫莎的女孩?”

  “有有有!”一个水蛇腰女人连忙说:“她全名叫露莎,不过她跟我们不一样,因为是老板蝰蛇的养女,所以是不接客人也不陪酒的,只负责在柜台那边给客人调酒。”

  云鹰丢一个金币给她:“你们老板对她很照顾吗?”

  另一个大胸女人连忙回答:“岂止是好,完全当成养女呢,老板在沙洲营很低调,但是真正在沙洲营混的,谁不要卖他一个面子?那个神域来的监察长,绰号海爷的胖子都不敢来这里砸场!”

  云鹰非常满意。

  蝰蛇还算讲信用。

  若让云鹰知道蝰蛇对阿莎不好,他非得给他点颜色瞧瞧不可,虽然蝰蛇深不可测,但是云鹰手段也不简单,最起码如果云鹰想要动手,蝰蛇密室里收藏品一件都别想幸免,既然没有怠慢,这次就放过他了。

  “好,你们继续玩,我突然想拉屎了。”云鹰言辞丝毫不雅致,站起来前露出一个坏坏的笑容:“你们好好伺候对面这位金大爷,他是个老处男,谁要是能帮他破了处,我给十个金币。”

  “你……”

  金白再次被云鹰呛着,一个个陪酒女眼睛里都冒出绿光,犹如饿狼看见肥美的鲜肉一样。

  云鹰作为始作俑者,不道德大笑几声,抛一个眼神示意他加油,自顾自哼着小曲走开了。当然不是去拉屎,而是绕到酒吧的吧台位置,他偷偷向铁吧台里瞥几眼,三年前来到酒吧时,站在里面的应该是那个穿着黑色大风衣的深沉男子,此时此刻却是一个看起来清瘦秀丽的女孩站在其中。

  女孩一袭洁白的衣裙,天生卷曲长发劈在肩头,没有化妆,没涂香水,这点与酒馆里到处都是的陪酒女形成鲜明对比。她长得非常漂亮,但是谈不上绝美,却有一种耐看的感觉,天生较弱的气质像是一朵容易受伤的花,让人忍不住就产生要保护的念头。

  云鹰难得挂起一丝温馨的微笑。

  荒野里生活十几年,老头子、狡狐、疯狗、丽,绝大多数身影来了又走,算得上朋友的人都死了,而神秘的螳螂、尊贵的血腥女王,他们都有着不简单来历,与云鹰注定是有隔阂的,现在也不知身在何方。

  所以蓦然回首,荒野记忆随风飘去,只剩这个不算绝色的女孩一个故人。

  此刻露莎以非常熟练手法调好两杯酒送到吧台,不过就在她准备把手缩回去的时候,却忽然被一只粗糙的大手给揪住了。

  是几个没见过的生面孔。

  每个人都是满脸横肉且挂着淫秽的笑容,他们与女孩间顿时发生一些拉扯和争执,几个丑陋大汉一看就是新来的,大概是吃惯普通荤腥,所以想尝尝鲜果滋味,而几个人显然已经喝得半醉,所以认知能力出现很大的问题,否则不会发现不了,其他酒客都以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这几个新来的。

  如果这个女人真能吃的话,哪里还轮得到他们?

  这个女人自从三年前来到这里以后,不晓得多少人打过她主意,最后的下场往往都非常凄惨,久而久之也就没有人再敢抱有这种念头了,所以大家都是一副准备看好戏的样子。

  一个大汉伸手想向女孩坚挺胸脯摸过去。

  谁料,旁边冷不丁伸出一只手,握住手腕轻轻一折,只听见咔嚓一声断裂脆响,轻描淡写的态度就像折断一截枯枝,直接将这个人手腕折成反方向直角,然后一个巴掌将面颊骨拍的粉碎,直接倒在地上失去意识。

  其他两个大汉脸色大变。

  虽然不知道这个小子是什么来历,可是看对方好像玩一样就制服自己同伴,他就知道肯定是遇到前所未见的狠角色了,所以连想都没想就要逃跑。青年随手抛出两根筷子,筷子就像子弹般穿过两个人后背,最后钉在柱子上。

  哪里是筷子?

  简直不逊色飞针了!

  云鹰解决掉三个碍手碍脚家伙,就像拍死三只苍蝇一样轻描淡写。

  这个时候就酒馆里的打手匆匆刚来,当看见躺在地上的三个人时,他们都以为是打架闹事,在酒馆里打架杀人是绝对不允许的。这几个人都露出恼怒之色,正准备围上来的时候。

  “住手!”露莎盯着云鹰的脸,她陷入恍惚和呆滞,这样足足过了三四秒,这才慢慢的说:“云……云鹰大哥?”

  云鹰微微勾勾嘴角:“亏你还能认得我?”

  露莎眼泪顿时就流出来:“你变化好大。”

  云鹰点点头,他伸出手,摸了摸女孩头发,犹如哥哥抚摸妹妹,目光没有丝毫邪念,画面充满温情,他的声音变得温吞而低沉:“人总是会变得,你不也是么?你现在可比以前好看多了,最近几年过的还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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