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苏醒的植物人反派(三十一)_快穿之我把反派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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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苏醒的植物人反派(三十一)

  傅铖的求婚近乎是遭遇了滑铁卢的失败,但是他并不气馁,只要坚持,就一定还有机会。

  不过至此,他需要面对一个现实的问题-

  “我一直忘记问了,蛋糕店你帮我请假了吗”伏姣收回脚,对傅铖身下的兴奋熟视无睹。姿势别扭地起身坐在沙发的另一侧,抬手拿过一抱枕放在小腹,上想要遮掩那处的丑态,‘我已经从张甜甜手里买下蛋糕店了,你你是带薪休假。”在傅铖提出向张甜甜买下店铺的时候,张甜甜险些以为自家表哥脑子被驴踢了一一好好的金融大鳄不做,怎么,突然盯上了一个小蛋糕店直到她得知傅铖是为了伏姣才想买的,张甜甜二话不说,把原有价位提高了十来万卖了出去。张甜甜一一有钱不占王八蛋!既然傅铖表哥那么有钱了,为了追我未来的表嫂多掏十万分吧

  傅铖表示完全不过分,买店铺的事儿比他想象中的容易多了,于是为了奖励配合自己追老婆的张甜甜,他还给张家小表妹包了一个五十万的红包,也算是提前预定了结婚时候的伴娘位置。果然,男人初恋的时候总是很爱幻想,可能一一个照面就能想到成家立业、结婚生子,要不是现实情况不允许,傅铖还想思考一下以后的婴儿房用什么色的。★

  “那意思以后我就要在你手下打工了”伏姣倾身,忽然靠近了反派的身体,白嫩泛着粉意的指尖轻轻点了点男人的胸膛,“若是以后我再拒绝你的求婚,老板大人,你会不会恼羞成怒把我炒鱿鱼了傅铖抵着后牙槽,只觉得自己眼前的青年似乎越来越诱,那种浑天然的灵气里夹着魅色,看得他全身的热度久久不退。那一声含笑带情、似是有意似是无意的“老板大人”,简直叫得傅铖骨子里发酥,寸寸血脉喷张,手下的抱枕几乎要压不住了。他想,只要现在青年勾一勾手指,恐怕他能立马缴械投降。

  “不会。”傅铖咽了咽唾沫,按压着抱枕的手愈发大力,连手背上的青筋都绷着劲儿,涌上-种野性十足的男性荷尔蒙。

  “真的”伏姣歪头反问,他忽然发现了自己的一点儿小乐趣一一逗弄傅铖怎么这么有意思呢傅:如坐针毡铖吐出一口浊气,哑声解释:“虽然店是我买的,但店铺房产的所有人写得你的名字。”

  伏姣一愣。

  系统:[这就是有钱人的快乐吗]小茉莉,

  [统统,我什么时候能做个有钱人我也想这样]71

  [我下次努力给姣姣找个富豪人设!]

  [啵啵!]

  傅铖继续道:“所以,姣姣你不用担心,店是你的,以后你就是老板了,没有人能够辞退你。”沉默片刻,伏姣本来是含着逗人的心思,但此刻他却忽然不知道说什么一一-不接受这件事可木已成舟,若是再说拒绝的话会不会显得刻意、矫情大方接受,但这般的嗟来之食总是令伏姣心中在意,若是以后真的同傅铖在一起了,那他在某种程度上岂不是成了预备役软饭男小茉莉不想吃软饭,他胃好着呢!

  系统感动,它家崽崽三观太正了!

  傅铖似是看出了青年的为难,开口道:“姣姣,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

  他伸手握住了伏姣放在腿侧的手腕,轻声道:“是我在追你,也是我在为之前的事道歉,更是我想为了谋求一个有你的未来而出力所以你不用为难,只要随心就好。”

  “你只需要等着我主动走到你的面前。”

  小茉莉眨眼,忽然觉得反派还是挺会说话的,

  ”最开始的时候,你已经迈出了第一步,所以剩下的九十九步,都可以由我来完成。”

  傅铖是认真的,如果一开始没有伏姣对于“鬼”的容纳、接受,那么就不可能存在这个理智的他,不过是九十九步罢了,哪怕是九千九百九十九步,傅铖也走得起。万里之行,唯爱而已。青年闻言浅笑,犹如春日盛开的花,娇艳中带着清丽,

  傅铖感念,幸好这世上有伏姣如此一人。

  “那么傅先生,我们现在是不是该谈论一一下我的人身自由的问题了翘着脚尖,伏姣一手反压在傅铖大腿,上盖着的抱枕,肉粉色的指尖下按。明明隔着一柔软的枕芯,但那下面掩藏的热度似乎能透过它传递而来,灼烧着青年的指腹。

  “既然要追我,那是不是该放我自由虽然被反派关小黑屋的生活很巴适,一天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用工作,随意娱乐,但伏姣可是一朵有志气

  的小茉莉!他要奋斗!要上进!怎么能沉迷在傅大总裁的糖衣炮弹之下呢他不能!

  所以此刻,伏姣支棱着准备要“站”起来了。

  被压着抱枕的男人一顿,身子发僵,眉心跳了跳,“姣姣想离开”

  “算是吧,”伏姣没有什么避讳地回答,“你这样子会把我养废的,若是真的到了那么一-天,等你不要我了,才是真正的悲剧。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小茉莉经过现代社会的教育,得到了很多哲理的反馈,在-一点点的进步中,他明白旁人靠不住,最重要的还是要靠自己。再说了,他可不愿日后风烛残年,而傅大总裁身边还有莺歌燕舞,那时候身无一技之长的伏姣能做什么去拾破烂吗这样的结局小茉莉一点儿不允许。★

  傅铖没想到伏姣会是这样的反应,他有些意外,却又觉得这才是他的青年一一柔软单薄,但也坚强温柔。只不过在他狭隘的心思里,确实含着将人养到不能离开他身侧的想法,只有如此才能彻底杜绝伏姣离开的可能。

  一一他在用无限的宠爱来隐藏压;仰在心底疯狂的掠夺欲与独占欲。

  伏姣未曾看出来,却阴差阳错猜到了真相很多人认为太阳能够拯救疯子,但事实恰恰相反,在你进我退的过程中,当疯子被太阳吸引,他不会因此变得正义、肃穆,而是会将癫狂的因子藏匿在皮囊之下,用理智和包容掩盖,并收起自己的阴沉与敏感。,疯子会变成伊甸园中看着苹果树的毒蛇,去诱惑亚当、夏娃以达成自己的目的;他不会变好,不会因为爱的力量而蜕变,却会因爱而学会隐藏。这是疯子的爱,也是傅铖的爱。纵然他在伏姣的面前表现得再像一况家养的忠犬,可皮毛’下的灵魂却是地狱中爬出来的嘉尔姆[注锺]。

  傅铖开口:

  “好。”

  虽是不情不愿,但也是以退为进。

  “明天,”他握紧了腿边的手,”明天就放你离开。”

  然后就不会再给你离开的机会了。

  傅铖很守信,这一晚他搂着青年的腰睡着,手臂紧锢,像是缠绕一块举世罕见的珍宝。

  第二天,两人共同用过早饭后,傅铖依言取下了伏姣足踝上的银色链子。

  “这个脚环不取吗银色镶着碎钻的足环绕着青年的踝骨之上,衬得伏姣冷白色的肌理愈发莹润,精致得像是一位小王子。不,他本来就是傅铖掌心里的王子。

  它本来就是饰品。”傅铖的指腹还摩挲在银环之上,“是给你的。”一起订做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傅铖几乎是毫不掩盖,“姣姣,带着它好吗”

  伏姣低头动了动脚腕,发现不影响什么,便点头答应。

  半个小时后,换上卫衣、牛仔裤的青年充满了生机勃勃的力量,不染粉黛的脸竟是比女孩儿更加细腻。

  他站在别墅门口,而傅铖在他身后一步的距离。

  “姣姣,我会让司机送你回去。”傅铖依然穿着西装,似乎时时刻刻都保持着这一1份正式,“我就不去了。”在这一次的别离中,他选择了目送。对于傅铖突然把握的距离,伏姣有些不习惯,但这样的情绪微乎其微,很快就被他抛到了脑后,“好,谢谢你1

  伏姣改口了。

  “没事。”傅铖彬彬有礼,任谁也觉得他进退有度。★在晨光熹微之中,身着西装的男人静立在别墅之前,看着青年上车、摇窗、挥手道别,他也配合地招手,目送着深色的私家车消失在郊区的路段尽头。微风轻拂,吹动了男人额间的碎发,露出了他令人心惊的眸光一一炽热暴烈,像是熊熊大火燃烧不尽。而在他的掌心里,汗津津捏着一对对戒。★坐在车上的伏姣偏头看向窗外。车已经开出了数百米,早就看不到男人伫立的身影,可不知道为何,他总是觉得对方带着温度的目光如影随形,似乎穿越了时间与距离聚焦在他一人的身上。

  [姣姣,好奇怪哦。]系统单纯却不傻,此刻它静下心一想,总觉得反派身上有些违和。

  [嗯,是有点]伏姣颔首,却说不上问题在哪里。

  傅铖的种种表现与一开始的恶劣大相径庭,试问哪个人能在短短几个月改变至此不过是另一种伪装罢了。

  于傅铖而言,只要能重新留在他的姣姣身旁,哪怕扮相一只愚蠢的泰迪也不是不可以。

  蠢和傻可以伪装,爱和欲却无法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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