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明乐_我的女徒弟们都是未来诸天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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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明乐

  另一头,荆孟挂断电话,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这么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像这样,每天都似乎有期待,每天的心情都很好。

  回想着跟弟弟沟通感情的通话,荆孟忽然露出一抹疑惑。

  小珑刚刚提到请客的时候,好像随口说出的就是“和元极一起”,是不是有些熟稔得太过了?他这做哥哥的介绍好友给小珑认识,主要是为了小珑,带上元极是因为他也是小珑最好的朋友,是为了减少初识的尴尬,他的身份也是客人。可现在小珑的语气,却好像他跟元极是一个整体,有点奇怪了。

  荆孟眉头几不可察地皱起。

  他想起了自己按下的、对好友的那点心思,不由产生一个猜测——难道说,小珑对元极也有一样的心思吗?加上他们关系真的好,所以小珑才会不自觉这么表现?

  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们兄弟俩真的太相似了。

  唉。

  阳珑倒是没注意到自己说了什么,在刷了好一会儿明乐的精修大图、资料消息之后,也算是真正见识到了这位顶流在国内的影响力,他甚至还找出明乐拍过的电影看了看,虽然他自己对演技不演技的没什么了解,是个外行,不过他看着看着被剧情吸引,没觉得明乐在里面表现违和,这就代表明乐很有演技和名气吧。

  看完电影后,已经十点了。

  阳珑关上电视睡觉,心里还想着,等明天一早跟元极一起晨跑的时候,就跟他说他哥请客的事吧,不过后天是他们请客,也许该提前买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二天一大早,阳珑准点跟元极在入户花园碰面。

  元极已经在小圆桌上摆好了几碟子小菜和做好的馒头白粥,见阳珑出来,招呼他一起吃。

  自打阳珑跟元极说了要蹭饭后,只要他们俩是在自家公寓里的,元极都会做好三餐,再叫上阳珑一起。阳珑不跟他客气,不过买菜的时候都很大方,都是主动掏钱的。

  两人这么相处,彼此都很自在。

  阳珑顺势坐下,接过元极推过来的白粥,舀了一勺放嘴里,果然还是元极的手艺,清香滑润,带着白米特有的香气。

  品味过后,他直接说道:“还记得我上次跟我哥说要他介绍他那个朋友给我认识不?我哥昨晚打电话说了,今天中午他请客,那人也会过来,让我叫你一起。”

  元极点点头。

  阳珑也不在意元极话少,反正从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元极就这样,一开始话不多,中间俩人熟了他话多一些,后来话又变少。

  不过按照阳珑的感觉,最初元极是因为还不太熟,有时候不知道怎么表达,中间话多是他俩熟了,交流顺畅,再后来则是他俩越来越默契,元极怎么反应他都懂,自然而然成了这样。就像他自己,有时候一个示意,元极也知道他的意思。

  阳珑又说:“明天请窦小哲他们吃饭,我哥也会过来,得提前买好菜。什么时候买看情况,这事儿别忘了,你记得叫我一起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元极又点点头。

  早饭后,阳珑跟元极一起去晨跑。

  平时他晨跑时是不带手机的,但这回要等电话,也就带上了。

  果然不出阳珑所料,他们下楼在小区里跑了两圈后,电话打了进来。

  阳珑停下脚步,接通通话:

  “哥?”

  “好,知道了。”

  “待会儿见。”

  这次交谈短短几句,阳珑转头对上元极询问的视线,笑了笑说:“我哥说干脆就中午,他过来接我们去个私厨,后面老板跟我们上次去的空中花园同一个。”

  元极表示明白:“荆哥可能也感觉到灵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阳珑跟他想到一块儿去了:“现在灵气浓度越来越高,你说我哥有没有可能也觉醒?”

  元极看他一眼:“应该需要多进补,不行就换条路子。”

  阳珑若有所思。

  在他知道的命运线里,虽然灵气复苏了,他哥一直很有钱,但确实一直是没有觉醒的。对他哥来说,有灵气的东西不算难得,吃得多了,总是有觉醒可能的。而他哥一直到死都没觉醒,要么就是他体内血脉过高,没得到属性相同的东西进补才没法觉醒,要么就是他哥身体里,压根就没有可以觉醒的血脉。

  想到这,阳珑一脸黑线。

  他哥说不定就是体内没血脉——因为他这跟他同父同母的亲弟弟,就压根是个没血脉的!他这亲弟弟没血脉,亲哥没血脉也在情理之中啊。

  现在他大体上也看出来了,蓝星上智慧生命的进化方向基本确定下来,大部分血脉复苏后提升血脉或者修炼,少部分走纯粹的修炼道路。

  人族体内沉淀的上古生物血脉随着灵气浓度的提高被激发,表现为各种各样“异能”的形式;动物植物们凭借古妖的血脉快速继承力量,或者本身血脉就高,直接加快速度修炼,成精或者取回从前的部分力量;鬼物们则因为世界的变化可以更快地显形,因为灵气浓度上升后,天地间的阴阳之气也是上升的,鬼物们能借助的阴气也多了,可以自行修炼;还有一些动植物没有产生灵智,就走自身变成天材地宝的进化方向,天地间还会因为各种气的变化,孕育出新的天材地宝,这不仅带给血脉觉醒的智慧生命好处,也让一些走修炼道路的进行提升……

  作为墟市之主,他虽然偏爱生养自己的世界,不过为了蓝星好,他听从了系统的建议,没有一开始就插手引导,目前结果也还不错。

  但现在进化方向已经确定了,就算他哥没血脉,阳珑难道还不能找几本修炼功法给他哥吗?还有他明哥,命运线里也没修炼,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系统,你知道我哥和明哥的情况不?]

  [宿主的哥哥跟宿主一样,都没有血脉,可以走修炼功法道路。明乐有血脉,但很难觉醒。]

  阳珑心中微妙。

  [明哥是什么血脉?]

  系统给出回答。

  [浅薄的金乌血脉。]

  [命运中,明乐一直在国外并常年宅居,没有接受大量日照,也没有吞食本土孕育出来的金乌血兰滋养血脉。以至于他体内血脉浓度始终不足以觉醒,也没有受到相应刺激。]

  阳珑恍然。

  浅薄的金乌血脉……这倒是很有可能的。

  像明乐那样的气质,一直被称为小太阳的,还总给人一种乐观灿烂的感觉,确实跟金乌血脉很匹配,金乌血脉的人也该有这个表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思考完以后,阳珑回过神,看着旁边静静陪着他的元极,笑了笑说:“你说得对,回头我想想办法。我哥上次被刺杀挺危险的,一直请人帮忙不如自己有能力。”

  元极再点头,同意阳珑的想法。

  眼看时间还早,阳珑本想去买菜,不过考虑了一会儿,还是放弃了。

  “元极,我不能给我哥丢面子,咱俩找个店多少打理一下形象吧。”

  “好。”

  “你说哪一家好?”

  “找网评最好的。”

  “有道理,是见我哥朋友又不是参加宴会,咱俩大学生,用不着过于正经了。”

  “嗯。”

  “衣服也得买两套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可以。”

  “你跟我去见人,这回我请,你就别跟我客气了。”

  “好。”

  “直接打车?”

  “我去拦车。”

  “我看这不太方便,改天一起去把驾照考了,买一辆车代步。”

  “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

  阳珑说是打理自己,其实也就是拉着元极一起把头发修了修,再一起去了几家男装店,找了几套适合年轻人又款式大方的常服。

  回家换好了以后,时间已经不疾不徐走向了十一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电话再次响起,正是荆孟来接。

  阳珑拉着元极,快速地来到小区外,上了车。

  荆孟今天,也光鲜亮丽。

  阳珑坐在后面,虽然不故意打扰他哥开车,还是打量了他哥一遍。

  不算太正式的修身西装,所以显得不那么老气,是很适合二十几岁青年的打扮,发型也是很服帖的,但没做什么涂涂抹抹的,略有蓬松感,同样是适合这个年纪的。

  总体来说,如果上次跟阳珑见面的荆孟为了显出自己的沉稳可靠像个大哥,用的是比较严肃的精英风格的话,那么这一回就是跟朋友相聚的造型,不那么潮却比上次年轻好几岁的样子。

  阳珑带着点揶揄地夸赞道:“哥今天特别精神。”

  荆孟心情好,微微勾着嘴角说:“你们俩也很精神。”

  阳珑眨眨眼:“那是,不能给哥丢脸嘛。”

  荆孟觉得弟弟特别可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阳珑面上没显露,心里却觉得好笑。

  他哥打扮得这么年轻,就像是去见心上人的毛头小子……不对,不能说像,他根本就是去见心上人的。

  他又有点感慨。

  还记得命运线里,在明哥去国外几个月后,他哥就发现了自己对对方有心动,但因为明哥那边先是误会后来又胆小忐忑总避着,他哥也误会了,以为对方避着是发现了他的心动,于是就也任由避着。

  这样的双向暗恋又双向误会,再加上一连串的事,阴差阳错地把结局搞得特别糟心。

  不过在他提出想见他哥朋友以后,他哥算是找到理由去把人叫回来了,明哥多半也接到了他哥被袭击的消息,刚好也趁机回来看看。

  他哥到底还不算太傻,知道抓住这个机会开屏一下,但愿这俩猜来猜去的能在他这亲弟弟制造的时机里,越早解除误会越好。

  最不济,也抓紧机会多打打电话什么的,能让明哥回国发展,别老犟在国外就更好。

  阳珑心里有数。

  这俩人之间可能没法立刻解开僵局,多半还得他拉一拉红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想到这,阳珑的笑容微微一僵。

  他自己都没对象,就得先给他哥拉红线了……

  到了私厨所在的隐秘会所,荆孟直接带着他们穿过几条长廊,来到了一个小四合院的厢房。

  进门后,坐在小沙发后面的人听见动静走过来,淡金色的头发略微晃动了一下,迎面就像闪过了一道光。

  那人朝着阳珑笑了笑,顿时有种更绚烂的感觉扑面而来,他朝这边伸出手,声音也很好听:“你就是荆总的弟弟吧?你好,我叫明乐。”

  阳珑一边打量着明乐,一边伸手跟他握了握。

  明乐的相貌比那些精修大图更好看,五官极为出众,组合在一起后的气质更是引人注目,那双眼睛里带着温柔和明朗,笑容中也是纯粹的善意。

  这大概也是他能成为顶流演员的原因,看见了真人,才知道这位的魅力。

  第一眼,阳珑就对明乐很有好感。

  特别是明乐在跟他打过招呼后,也朝荆孟笑了笑时,他闪烁的眸光中有淡淡的爱慕划过,让他在明快中又多了一丝腼腆,能让阳珑发现,他确实对他哥深有好感,而这好感恐怕比他哥那个刚开窍不久的闷葫芦要深刻很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阳珑露出个特别惊喜的表情,热情地自我介绍:“原来是明哥你呀!大明星!你好你好,我听我哥说过你了,你以前帮了我哥很多忙,我哥特别感激你。”说到这,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笑道,“我叫阳珑,反正我跟我哥都这都没什么执念,名字就不改了。明哥可以跟我哥一样,叫我小珑。”

  明乐被他连串的“感激”“帮忙”说得有点不好意思,不由又看了看荆孟。

  荆孟以为他在询问,就说:“是我说的。”

  明乐更不好意思了。

  阳珑发现明乐有点害臊了,觉得可以点到为止,就拉出元极给他介绍:“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元极,明哥叫他名字就行了。”

  明乐连忙伸手,也跟元极握了握:“元极你好,我是明乐。”

  元极:“明哥。”

  到这时,几个人就介绍完毕。

  荆孟眼里还带着笑,招呼另外三人坐下来。

  包厢里是半弧形的小沙发,每边可以坐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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